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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二、联系方式:渝中区沧白路73号1213室   023—63711020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材料齐备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对该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予以登记的决定。

四、申办条件:

(一)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二)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企业成立3年以上。

五、申办材料:

(一)申请报告(应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网上文书可以下载);

(四)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二)《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7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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