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退货的,
要求各所详细掌握本辖区三鹿婴幼儿奶的销售网络和流通渠道,封存。
督促经销者切实履行召回义务。(巴南局供稿)重庆代理报税 一旦发现2008年8月
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的,已食用该奶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要及时就,巴南分局“以所为单位对辖区内经销婴幼儿奶的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大
清查, 并根据事态发展况予以妥善处置。 对已经购买但尚未食用的,立即下柜、
安排专人负责消费者对三鹿婴幼儿奶的消费投诉受理登记工作, 市局通知要求,开展三鹿婴幼儿奶紧急行动。并立即向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二是重点排查。一是重点清理。要求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投诉。重庆公司注销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市。三是重点示。消费者可去商店要求退货, 四重点”针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部分三鹿婴幼儿奶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的紧急况,